包装要求分类
(一) 服鞋、家纺类物品的包装
务必要用拉伸膜打包好纸箱或者用编织袋打包好纸箱,但如用编织袋打包要在编织袋上用一次性施封锁加固包装;
(二) 易碎和不能倒置的物品的包装
易碎品必须用坚固的包装材料或木箱包装,包装时最好用成型泡沫、纸角等缓冲材料将产品固定在包装箱的中央部位,使产品在包装完成后不在包装箱内窜动,并在外包装醒目位置易碎标志或注明“易碎”,“勿压”字样。不能倒置的物品要在醒目位置注明向上标志。
(三) 铜制类物品的包装
铜制类一定要用木箱包装(木板厚度不少于0.5公分,木条不符合)
(四) 袋类物品的包装
(1) 袋口必须缝线,要严密结实,要先扎角、折边再用棉麻线封口,以不见内货的包装为准,易碎的塑料制品等不允许用袋包装;
(2) 使用塑料袋或布袋运粉状和颗粒等容易撒落的货物时,应要有坚韧的内包装,并将其封口先行折叠密封再装入塑料袋、布袋或外包内;
(3) 使用麻包、席包、纸包装运货物,缝口要严密不漏,缝线不能过细,外部捆绳要耐力,要打“#”字型;
(4) 袋装电线、塑料类,单件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超过20公斤必须要用木框包装;
(五) 五金机械类包装
(1) 五金机械一般情况都用木箱包装:木箱两端要用铁线和铁钉捆紧箍牢,箱内货物必须固定牢靠,做到不摇晃不滚动;
(2) 用纸箱和编织袋装小五金时要用双层包装,以免货物外漏,而且货物重量不宜超过包装承受压力;
(3) 容易散落丢失的应使用密封木箱,重量较大较长的货物应增加横带和箱板的厚度;
(4) 笨重物品的包装:首先要用质量好的木条和木板钉好木箱,中间用铁皮加固,并固定好货物位置,不得摇晃、滚动、偏位,木箱四角要用铁皮条加固,装好货后并在木箱上写“重心向上”和“由此吊起”等指示标志,注明货物的重量、运单号、到达站、收货单位。钉箱子的时侯最好预留铲车插孔位置;
(5) 桶类物品的包装:在揽收桶类物品时,首先要看一看它的封口是否拧紧,倒置是否渗漏,桶的承受能力,是否标有相关的提醒标志等。
(六) 家具及展柜、门板、布料、电器类的包装
(1) 家具托运前必须要用纸箱、编织带、汽泡膜、木板及木板条、草绳、封箱带进行正规打包,以确保边角、玻璃、腿脚等破损;其他小件物品要多层加固,确保不折断、不破损、不坏角和脚,畸形家具要用木板加固钉成木框架包装;
(2) 展柜托运前必须表面需有包装覆盖,可选用用麻袋片、纤维编织片、包装膜、塑料膜、绳索等包装材料,外包装需打木架。
(3) 木门、木板及一些装饰家具,虽然出厂时已进行纸箱包装,但托运前还必须要用木条钉成牢固框架;
(4) 布卷、布料托运前必须要用塑料薄膜另加编织带包装,中间捆两道、两头扎好;
(5) 不能重压货物(铝合金条、轨道、画框等)必须要用木条、木板钉成木箱或木条箱进行包装或用硬纸板和编 织袋密封包装;塑料薄膜包装(托盘货物除外)视为裸装。
(6) 印刷品必须纸箱包装;
(7) 液晶屏(除玻璃类液晶屏外)、冰箱、洗衣机等小型家用电器类包装(大型电器参照笨重货物包装要求):所有电器必须使用原厂纸箱包装(不包含二次回收使用纸箱),外加“井”字型打包条固定;内物使用原装泡沫垫棉固定货物,配合使用硬纸板护角、L型边泡棉加固边角保护,套加原厂外纸箱,底部加泡沫及垫板做底板加固封箱完成包装;液晶显示屏(除玻璃类液晶屏不接受理赔外)需在纸箱外加木箱或木框做以加固,确保有效地缓冲和减轻货物在运输转运途中与箱体发生碰撞引起的损坏和有效缓解外界其他货物对该件的挤压;所有货物外箱须有“不能重压、向上箭头、易碎”等指示标志。
(七) 纸箱货物的包装
对于一般的纸箱包装货物用打包带打成“十”字型,重的货物必须用打包带打成“井”字型,箱子封口使用胶带按照“工”字型进行封口。标准为20-30kg至少打“十”字包装带,30kg以上打“井”字包装带。
(八) 多件货物的包装
多件不得合拼在一起,除卡板货物外,卡板货物必须使用缠绕膜进行打包并用打包带加固,确保货物在转运途中不会散落。